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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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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交通数字中心建设项目劳务合作询比采购

发布时间 2026-07-27 17:28:13   85次阅读

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交通数字中心建设项目劳务合作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交通数字中心建设项目劳务合作询比采购

1.2采购人: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交通数字中心建设项目劳务合作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交通数字中心建设项目劳务合作询比采购;

2.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工程量及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由总公司出具授权(格式自拟)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响应,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⑤、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响应采购。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若不同供应商存在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电子签章)相互混装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采购人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单位否决其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20267271730分至2026811730,进入大企汇平台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daqihui.com”,注册账号后补充基本信息、完成企业认证、完善经营信息(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8648628456)。

4.2 采购报名及采购资料的获取地址:“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www.daqihui.com。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913890409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871530分。

5.2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采购截止时间之前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https://www.daqihui.com登录供应商账号完成提交,提交前必须在“大企汇企采商工作台”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

5.3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大企汇采购平台(https://nmglq.go.daqihui.com/)

9.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综合部

话:0471-3607708

人:王女士

10. 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兴泰建工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人:刘先生

话:0471-3607713

采购代理: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C座12层1202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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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