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DKJGS-2026ZB-0038
3、招标内容: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及配套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及配套设备和原子荧光光度计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5、招标预算:招标预算为1800000.00元人民币。
6、服务周期:60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7、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技术参数,通过招标人验收。
10、含税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及配套设备7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及配套设备9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原子荧光光度计及配套设备1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含税总价控制价为1800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人含税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税费、利润、风险金等全部费用,不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价格调整的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提供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投标人专项资质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份类似直读光谱仪(或发射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或原子荧光光度计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内容、签章必须清晰,材料模糊、无法体现销售业绩的不予认可。
(2)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本项目《代理商授权书》或《产品销售授权书》,授权范围应明确包含本项目所涉产品及服务内容,且授权期限覆盖本合同履行期;同一品牌制造商在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多家授权无效。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响应;项目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1)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本项目采用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凡首次参与“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要在“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身份认证—CA办理(地矿智采CA办理方式:登录进入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CA申请,选择电子CA,打开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者直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地矿智采”,使用网站注册的手机号可以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办证书,购买证书后,添加印章即可使用),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进行投标,关于注册、办理CA锁等问题,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4008220580。
2、获取时间:2026年9月3日18时30分至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密码—左侧点“项目大厅”—点击要参与项目进入—点立即参与—确认并跳转至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操作台—缴纳标书费(如有)下载招标文件(PDF版)。
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下载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郑重提醒: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或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无权限递交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文件下载导出:在“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下载CA锁对应的签章助手并安装。(注:在签章助手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5、澄清与答疑:
所有潜在投标人自电子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查看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及时获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客服电话: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到“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下载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或者拨打客服电话:4008220580。
7、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8、说明: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网上招标仪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上传经“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制作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方式: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地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nmgdkcx.com,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1367479521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联 系 电 话:15048960630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