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包钢鑫能公司发电作业部稀土钢热力作业区固定式CO报警仪单独设施监控系统招标项目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ZB202610200007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包钢鑫能公司发电作业部稀土钢热力作业区固定式CO报警仪单独设施监控系统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1)中控室放置监控主机,监视所有区域一氧化碳表计报警功能,报警点位正确。电缆穿线或无线远传作业定置规整;2)就地所有一氧化碳表增加增加接地改造;3)现场130点上传主控室。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10200007-0001 标段名称:包钢鑫能公司发电作业部稀土钢热力作业区固定式CO报警仪单独设施监控系统招标项目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 付款方式: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1349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元)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图号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发电作业部稀土钢热力作业区固定式CO报警仪单独设施监控系统项目 | | 项 | 1 | 134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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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中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5 无。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1 00:00至2026-10-26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6.投标保证金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10-27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10.澄清或异议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生产运营部 监督电话:15344224832 | |
11.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昆区包钢厂区包钢热电厂院内 |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联系人: 赵志平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白宇 2669649 | 联系方式:0472-2189845 | 业务部长:李广美 2669642 | | 客服热线:0472-5267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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