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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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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主体发光字灯牌及立柱牌匾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6 18:07:04   132次阅读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主体发光字灯牌及立柱牌匾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10260017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金融广场现有灯牌“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进行拆除,在金融广场门廊上方新建主体发光字灯牌及立柱牌匾。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对我公司金融广场现有“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旧灯牌进行拆除,并在金融广场指定位置新建发光字灯牌及立柱式名称牌匾,灯牌材质要无边发光字。成交人需提施工人员的高空作业证、电焊证及劳动关系证明的材料(劳动合同或缴存社保记录)和高空作业车的维检查修报告,方可开工,缺一项材料不能施工。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10260017-0001    

标段名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主体发光字灯牌及立柱牌匾询比采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付款方式:待项目验收无误、我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付款。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13%):100000.0000

响应担保金(元):不需要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401    

备注:无    

其他相关要求:无

各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工作说明

使用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对金融广场现有灯牌“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进行拆除,在金融广场门廊上方新建主体发光字灯牌及立柱牌匾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管理部门(20005839)

100000

1

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至少2名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操人员1名,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建筑焊工,同时提供该人员的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监护人员1名,须提供该人员的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上述2名人员均须提供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有效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7 00:00至2026-11-01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11-04 10:00 (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市场营销部

监督单位电话:0472-2801139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401
联 系 人:张禄那
联系电话: 18686113993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怡  联系电话:0472-2668951
业务部长:曹小艳  联系电话:0472-2669069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