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阳光商城以下简称“商城”)的运营方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注册会员(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在商城平台上的交易行为、交易程序等制定的基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会员在商城平台上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
2 定义
2.1交易:采购单位自主选购、生成订单,平台供应商按订单条款进行交货的一种贸易模式。
2.2订单:采购单位在平台生成的定货凭据。
3 采购单位须遵守的规则
3.1采购单位在商城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时,采购行为即生效、成立。
3.2采购单位可使用协议额度在商城实施采购,应在次月要求期限内完成对账及付款。
3.3 采购订单状态在“待发货”之前,采购单位可取消订单,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发货后,不可取消订单。
3.4 采购单位收到货后,要及时进行验收。
3.5如因采购单位提供了错误或不详的邮寄地址,而导致收不到货或延迟到货,商城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3.6因采购单位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重开造成收票不及时等情况,商城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3.7如因商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停止供货、停止生产等原因,导致无法供货的,商城运营方有权向采购方提出变更所采购商品的品牌或型号,商城运营方需保证变更后的品牌和型号不低于原商品的配置。采购方如拒绝,可以无条件取消订单。
4.供应商需遵守的规则
4.1当采购单位选择该商品并提交订单,一经确认即形成了合同要约,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4.2 遵守商城的业务流程规定,每天至少登录商城两次进行订单的确认、发货、到货登记、开票等操作,每个流程停留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4.3 订单确认后,供应商要及时排产,不能以各种理由不发货或延迟发货,确保在承诺的供货期内完成交货。
4.4 供应商拒单要征得商城运营方及采购方的同意。
4.5供应商负责核对商城已上架商品信息,保证商品信息与协议、实物一致,对不一致所产生的一切交易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5.其他规则
5.1商城通过发布文件与公告向商城用户提供商品行情和相关交易规则。
5.2商城用户妥善管理账号信息,且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账号泄漏、遗失、公开等产生的损失及后果,商城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5.3 商城运营方对商城交易数据等相关信息的保密负责,商城用户遵守保密规定,不经商城运营方的允许不得将交易数据、价格详情等信息对外公开发布。
5.4商城采用“框架协议+实时订单”结算模式,商城运营方不再就每一个订单与采购单位或供应商,签订销售或采购合同。
5.5商城对采购单位、供应商交易不诚信行为将予以考核评价。
5.6采购单位确认收货或不提出收货异议作为供应商交付完毕的条件。
5.7交货完毕后,供应商需按合同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义务。货物交收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5.8订单商品到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且在阳光商城发起开票申请后(次月5到10日),商城运营方向采购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9为有效地防范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交易正常进行时,商城有权做出暂停交易等决定。一般情况下,商城作出决定时应提前公告。
5.10定制产品、大批量采购产品或其他约定供货时间产品等以实际约定为准。
6. 附则
6.1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本规则解释权归商城运营方所有。
6.3商城运营方将保留根据运营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规则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本网站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