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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依法必招项目开评标场所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5-08-06   1676次阅读

为落实《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评标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细化项目开评标过程管理,明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评标场所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职责,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管理人员岗位及职责

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辅助岗及值班人员,保证岗不离人。具体职责如下:

1.管理岗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制度,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及要求,修订、完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相关制度及规定;

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或日常管理,进行数据或记录的报送;

3)负责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评标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本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岗位职责对开评标场所进行管理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每日查看次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场地的预约情况,通知其他工作人员到岗具体时间;

5)组织评标专家进场、核验评标专家身份信息、维护评标区秩序;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投诉事项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

7)场所管理的其他工作。

2.辅助岗工作职责

1)负责开标区人员签到、秩序管理;

2)协助组织评标专家存储通讯器材、电子设备等;隔夜标项目通讯设备等物品的检查、分别放置与保管;

3)负责评标专家存储相关设备安检的具体工作,通过安检的评标专家发放工作牌;

4)核对行政监督身份并进行登记,行政监督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核对电子身份证与行政监督人员的一致性,开标结束后引导行政监督进入监督室;

5)维护开评标场所秩序,按照开评标现场管理要点进行管理;

6)负责隔夜标项目开评标前招标人盖章《外出住宿承诺书》、隔夜标项目酒店及往返通勤车辆视频监控录像的收集,做好《隔夜标项目酒店及往返通勤车辆视频监控录像移交登记表》(附件3-1)的登记、保管工作;

7)将评标专家签字的《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2)按开评标日归档保存;隔夜标录像的监控、登记表按评标月保存以及专用硬盘拷贝场所内评标区全部通话录音;

8)其他配合性工作。

3.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值班人员是指按照月度排班表晚班值班的人员,职责如下:

1)按照评标区管理要点进行评标区管理;

2) 评标结束,收回评标专家签字《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3)核对管理隔夜标专家的人员信息与招标人盖章的《外出住宿承诺书》中人员的一致性。并如实填写《隔夜标项目评审专家带离人员信息、评审专家离场时间登记表》(附件3-3);

4)隔夜标项目次日评审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通知场所管理人员。

二、开标区管理要点

1.每日首宗项目开标前20分钟辅助岗开启监控视频,首宗项目开标时间前,管理岗工作人员复核监控视频的开启情况,做好开标活动全过程音频和视频监控记录。

2.辅助岗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区,检查设备设施状况、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信息、强调开标区工作纪律。

三、评标区管理要点

1.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前,辅助岗开启监控视频,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后,管理岗复核监控视频的开启情况,保证音视频监控的按时开启及关闭,并填写《依法必招项目评标场所巡场记录表》(附件3-4)。

2.身份验证通过后,管理岗负责将需要带入评标室的资料(包括《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纸质标资料等)移交评标专家,通知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后,自行学习评标纪律、评标专家行为规范。

3.辅助岗负责存储评标专家随身携带的物品,通过安检后,佩戴工作牌方可进入指定评标室。

4.所有评标专家进入指定评标室后,管理岗再次复核监控视频开启情况。

5.对确有需要进入评标区的人员、物品,严格按照《进入评标区人员或物品登记表》,审查人员及物品的一致性;对经过非现场行政监督许可的事项,保证落实到确认时间、确认人员及确认联系方式,保证信息登记全面、完整。

6.评标期间,辅助岗或值班人员应通过监控端实时查看评标专家是否存在以下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

1)评标期间未佩戴工作牌;

2)在走廊徘徊、与他人相互攀谈、随意进入其他评标室等;

3)在评标区吸烟;

4)在评标区高声喧哗,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评标秩序;

5)吃零食、睡觉、打游戏或浏览与评标无关网站等行为;

6)可通过监控端直观发现的其他违规行为。

7.辅助岗或值班人员通过对讲系统及时提醒并作相应记录,需要核实问题的,查证后做相应记录:对制止无效或无法制止的,及时通知现场行政监督人员;行政监督为远程监督的,通过评标区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情况后记录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处理。

8.评标区记录表的要点:

1)查看顺序:按照在评项目标室的顺序反复进行查看。

2)记录要求:对查看过程未发现异常的,每隔半小时在对应标室下标注未发现异常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分为提醒评标专家事项与核实事项两类。

提醒事项,通过语音即时提醒,并在对应标室下记录发现问题的时间及提醒时间、简单记录问题。记录结束后即进行下一标室查看。

核实事项,应记录开始核实的时间、结束核实或处理的时间以及处理结果。记录结束后即进行下一标室查看。

9.评标专家离场时,辅助岗或值班人员应检查评标专家是否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将评标专家签字的《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收回并由辅助岗按评标日归档保存。

四、巡场时间及方式

巡场时间:评标专家全部进入后为实时查看的起点,评标专家全部离场后为查看的终点,每半小时通过监控巡场。

巡场内容:检查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试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评标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情形,或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异常须沟通行政监督了解情况,及时制止不合规行为,如实填写《依法必招项目评标场所巡场记录表》,并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相关要求进行上报。

五、其他

1.本细则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