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入库须知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入库须知

发布时间 2025-03-04   3678次阅读

一、专家入库及管理

1.中心建立评审专家库,对在中心场所内履行评审职能的评审专家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及廉洁教育,依照本办法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进入中心专家库的评审专家可参与中心招标采购业务、交易业务、投资项目论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评审活动。

2.评审专家需经公开征集、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等方式,审核通过后进入中心评审专家库。

3.评审专家库中的各类信息应当保密,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泄露。

4.评审专家自入库申请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期限届满前30日评审专家需根据到期信息提示重新申报入库。

5.评审专家入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一级职业资格,例如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等);

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招标采购评审工作;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中心管理,年龄在65周岁(含65岁)以下,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或盟市地区征集专家的条件,第(2)条中要求可放宽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需提供明确专业方向、与职称级别有对应关系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中心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被开除公职、受过刑事处罚等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的;

3)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专家库通报处罚或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